| 网站首页 | 网站导航 | 募集善款 | 相关机构 | 生命求助 | 专家介绍 | 志愿者专栏 | 心理短剧 | 生命教育 | 社区论坛
救援日记 | 中心材料 | 募集善款 | 相关机构 | 自杀概论 | 个案辅导 | 救援措施 | 生命教育 | 心理问题 | 自杀理论 | 婚恋心理 | 家庭关系 | 心理常识| 专家介绍  
新闻报道 | 热点话题 | 学习问题 | 职场心理 | 生活旋律 | 心理探悉 | 心理测试 | 心理小说 | 休闲专栏 | 推荐阅读 | 心理短剧 | 心理访谈 |百家讲坛 | 志愿者专栏
繁體中文
网站地图
 
热门点击 自杀救援 心理危机干预 情感援助 生命教育 志愿者 心理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自杀救援网 >> 文章 >> 志愿者专栏 >> 相关制度 >> 文章正文
文章 书籍视频 图片

南京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活动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6

 

第一条 为推动志愿者工作向前发展并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和改进我中心的志愿者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中心志愿者的活动,是在本中心领导、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的活动。未经过本中心许可,志愿者不得以本中心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三条 各部门或个人以中心名义开展或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事先均应向中心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或个人以中心名义开展活动,必须向中心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志愿服务内容等。以保证活动不超越中心规定的范围。
第五条 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或个人需在要求的时间内向本中心提交活动的资料汇编。
第六条 评优活动,参考《南京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志愿者行动评优办法》执行。


                                                                   南京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


 
 
最新心理书籍
最新心理视频
关于我们 | 媒体报道 | 联系方式 | 免责声明 | 合作加盟 | 招聘信息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广告刊例
学校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常府街85号新大都广场写字楼乙幢27楼A座 客户服务 电话:025-84293096 025-84293828 025-86663472
在线视频客服 点击进入 中华心理教育网 心理咨询师QQ群号 ①:16494228 ②:21757909 ③20413498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6-2008 中华自杀救援网(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苏ICP证060119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