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的意义
作者:朱巧 文章来源:中华心理教育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7
学者刘慧说,“生命教育是以生命的视界,来重新审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之间的关系,并遵循生命昭示的规律所进行的教育。” 在我看来,所谓生命教育,就是在生命活动中、通过生命活动和为了生命而进行的教育。现从如下三个方面加以把握:
1在生命活动中进行教育。生命活动就是实践活动,没有生命,就没有实践活动,正是有了人的生命,才赋予实践活动以生气、以活力、以创造;反之,没有人的生命,就没有活生生的实践活动。因此,生命教育就必须在生命活动亦即活生生的实践中进行。也就是说,在生命教育中,应当关注每一个生命体,应当让每一个生命体都积极参与教育活动,成为教育活动的动力,成为教育活动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反之,在生命教育中,如果看不到鲜活的生命体,如果剥夺鲜活生命体的参与权,那么,这种教育活动就会变得死气沉沉、缺乏创造。
2.通过生命活动进行教育。我曾经说过,“人是自我教育的对象”。所谓自我,就是一个富有生气的生命体;所谓自我教育,就是自己教育自己,亦即用自己的生命活动来塑造、提高自己的生命质量。在这里,生命活动是一种教育手段。当然,这一手段除自我生命活动外,还应当包括他人(如教师、学生等)的生命活动。就是说,在教育活动中,师生间、生生间、自我间的生命相互沟通、交互影响,要组成为一部大型的生命交响乐。
3.为了生命而进行教育。从生命教育的角度言,生命活动既是载体,又是手段,还是目的。即是说,教育的根本目的或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人的生命的生长与发育,为了生命的生存、享受和发展;就是为了唤醒生命意识,为了提升人的生命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教育家杜威(1859—1952)所说的“教育即生长”是有借鉴意义的。